


審慎評估風險,理性投資私募
私募基金是什么?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并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其主要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由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并進行證券投資。
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募集投資者的資金成立私募基金,通過私募基金投資于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投資收益由投資者共享,投資風險由投資者共擔。
哪些人可以投資私募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得到規定資產規?;蚴杖胨?,并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于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私募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后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span>
第十二條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 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單位;
2. 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span>
私募基金有何運作特點?
私募投資基金運作主要分為募、投、管、退四個階段,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二是私募基金要登記備案。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但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
三是私募基金非“債”。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資者承諾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證券之特點。
四是私募投資重“匹配”。私募基金投資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從資產規?;蚴杖胨?、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單筆最低認購金額三個方面規定了適度的合格投資者標準。同時,監管制度要求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并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選擇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要求投資者如實填寫風險調查問卷,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要求投資者確保委托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五是私募運作要“透明”。制定并簽訂基金合同,充分揭示投資風險;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安排基金托管事項,如不進行托管,應當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堅持專業化管理、建立防范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信息。
我國私募基金正處于一個蓬勃發展的態勢,截至2020年8月末,存續私募基金89784只,存續基金規模15.02萬億元。其中,存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48522只,存續規模3.15萬億元;存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28894只,存續規模9.17萬億元;存續創業投資基金9247只,存續規模1.44萬億元。
非法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在私募基金發展向好的情況下,有些不法分子便起了歹心。非法私募基金雖然看起來花樣百出,但運作模式不外乎以下幾種。
1.公開推介。部分私募機構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高端樓盤住戶信息、中老年年齡段居民信息、擁有本地車牌的居民信息等作為展業資源庫,向資金較為充裕的社會公眾推介私募基金,相對精準地投放產品信息。
2.熟人介紹。部分私募機構鼓動內部高管、已有客戶以“熟人”身份向新客戶進行產品推介,麻痹投資者,誘導投資者拼單,使投資者在熟人的熱切推介下放松警惕,不仔細學習法律法規,不仔細了解私募基金,不仔細查看基金合同及相關資料。
3.保本保收益。部分私募機構以各種名目向投資者宣傳產品的安全性,承諾產品的收益率,無論收益率高低,實質很可能是利用資金池進行運作或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
4.炒作金融創新熱點。部分私募機構大肆宣傳產品的金融創新模式,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以“特定資產收益權”、“對沖基金”、“華爾街”、各類英文縮寫等名目繁多的“高大上”金融詞匯迷惑知識相對欠缺的投資者。
5.高舉政府項目大旗。部分私募機構或以大型政府項目作為產品賣點,濫用政府信用,有的還利用名人身份站臺宣傳,盲目夸大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將私募基金包裝成固定收益類產品。
防雷貼士
社會上一些機構假借私募基金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投資者應該明確私募基金“四不準”,謹防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集資。
1.不得公開募集。私募基金只能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基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任何公開方式募集的私募基金均涉嫌違法。
2.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私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符合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合格投資者,單個投資者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得低于100萬元。任何向非合格投資者的募集行為均涉嫌違法。
3.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如承諾保本保收益,則涉嫌違法。
4.單只私募基金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法律規定數量。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或合伙企業形式設立的基金,投資者不得超過50人;其他形式的基金,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超過人數限制的,均涉嫌違法。
投資者需審慎評估風險,理性投資私募,如遇私募基金公開宣傳、保本或高收益承諾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除此之外,投資者可前往基金業協會(www.amac.org.cn)查詢相關私募信息備案,了解私募產品基本信息情況。
本文內容為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