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非法集資案件呈現多形式、新特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正在向投資領域滲透。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真實的第三方企業名號誘惑社會公眾投入資金,實際上第三方企業完全不知情,相關資料以及融資情況均由“投資公司”虛構、偽造。甚至有“投資公司”以某香港富豪的企業需要融資為由進行集資詐騙,手段花樣繁多。
實際上,投資公司是指匯集眾多資金并依據投資目標進行合理組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其是以投資作為主業的企業,通過對其他企業或者項目的投資,以期獲得股利回報或者條件成熟時轉讓股份,獲得股權轉讓收益。
廣義投資公司,既包括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投資銀行、基金公司、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投資部門等金融機構,也包括涉足產權投資和證券投資的各類企業,其業務范圍包括購買企業的股票和債券。
運作模式
隨著人們投資理財觀念的增強,大量以投資咨詢、非融資性擔保、第三方理財、財富管理等為名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投資公司,通過承諾無風險、高收益,公開向社會發售理財產品吸收公眾資金,甚至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直接進行集資詐騙,其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01
資質不齊全
部分投資類公司并未獲得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等管理部門批準的金融活動牌照,不具備開展吸收存款業務的資質,不能從事吸收存款和變相吸收存款活動。
02
承諾高額回報
向社會公眾承諾明顯高于銀行存款利率的收益率(一般高達10%以上),甚至為了拉攏更多人參與,在短時間內給投資者高息返利,讓投資者產生“一夜暴富”的幻想,引誘參與者更加盲目、瘋狂的投資。
03
贈送“厚禮”回報
不法分子通常采取贈送禮品的方式讓集資參與人嘗到“甜頭”,進一步套牢參與者本金,讓參與者動員親友和更多的人加入非法集資,當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后卷款跑路,而投資人投入的資金則血本無歸。
04
組織宣傳培訓
開展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投資公司通常會舉辦健康講堂、旅游活動、介紹/贈送產品、業務培訓、發送“投資理財”宣傳單等活動,甚至舉辦新聞宣傳,招攬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更有甚者通過展示各種“技術認證”“獲獎證書”“政府批文”等虛假文件,以及相關領導視察影視資料,公司領導與政府官員、明星合影等,使參與人對宣傳培訓內容深信不疑。
05
親情引誘
部分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防雷貼士
在此,防控中心溫馨提醒,防范投資公司非法集資風險,請牢記以下幾點:
1.資質核驗。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天眼查等平臺,查看其是否具備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成立和開展金融業務的資質,不具備資質的堅決遠離。
2.抵制誘惑。“你想要的是別人的利息,別人貪圖的是你的本金”,要樹立“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的理念。投資理財要到銀行、保險、證券等正規機構進行,不貪圖高息,更不要心存僥幸,保證資金安全。
3.四個合法。投資公司類非法集資活動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投資者在進行此類投資時,應時刻牢記“四個合法”:合法機構、合法場所、合法人員、合法產品,對風險不明的“高收益”投資產品應認真辨別,切不可為貪圖高利而盲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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